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的“限塑令”取得明显成效,每年可节约石油240万吨-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0-960万吨。
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07]72号,以下简称《通知》),该政策被国内外媒体称为中国的“限塑令”。《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简称超薄塑料购物袋);从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要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消息称,“限塑令”出台后,得到了国内外的高度评价和广大消费者的积极拥护,取得了明显成效。与“限塑令”实施前相比,全国超市塑料袋使用量减少了2/3左右,减少塑料消耗约27万吨,加上其他商品零售场所可减少塑料消耗40-50万吨,每年可节约石油240万吨-3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0-960万吨。
“限塑令”颁布实施后,有关部门和各地积极贯彻落实,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及时修订产业政策,将超薄塑料购物袋列为淘汰类产品,禁止在全国生产、销售和使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制定完善相关管理规定,为“限塑”创造政策环境。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全社会的“限塑”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明显增强,出现了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塑料袋的可喜现象,形成了“少用塑料袋,共建绿色家园”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