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3部门发布“限塑令”补充规定。我市工商等部门称,今后全市所有商品零售场所都要禁用超薄塑料袋,使用合规定的塑料袋要收费。
书店服装店也要限塑
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限塑令”原范围只包括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很多餐馆等零售场所仍然大量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暴露出“盲区”,有关部门也“无法”处置。
补充规定将范围扩大到所有商品零售场所,包括餐馆、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
手撕袋不得“变身”手提袋
“限塑令”原来对商场手撕袋(连卷袋)没有明确规定。我市多数商场称,手撕袋用量大增。还有少数商家,将手撕袋打孔或加提手,变相免费提供给顾客。
市商业部门负责人称,补充规定要求手撕袋不能变为手提袋,还须打上食品专用字样。
商家促销不得派送环保袋
近一个月来,部分超市或企业推出购物送环保袋的促销活动。商业管理部门称,这种变通方式此前没有明确禁令,在我市较为盛行,吸引了不少顾客。从今日起,免费赠送环保袋必须停止。补充规定称,打折出售、免费提供、变相免费提供各类袋制品都是不允许的。
未印标记塑料袋还可用两月
6月1日“限塑令”实施后,部分企业向市环保产业协会反映:库存一大批符合质量标准,但未印标记的塑料购物袋,如果限用,浪费很大。
“这批塑料袋还可再用2个月”,协会负责人称,新规定允许符合卫生与厚度规定的无标记塑料袋继续销售、使用至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