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国家级课题申报规则遭质疑:教科院领导有优先权
2013-08-05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合作换课题?

   对于普通院校教育工作者而言,国家级课题似乎遥不可及,但如果成为中国教科院的合作单位,就不算难事了。

   从2008年起,中央教科所(2011年更名为中国教科院)与杭州下城区、成都青羊区、大连金州新区、深圳南山区、宁波鄞州区、重庆九龙坡区等 6个地区签订合作协议,成立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每个区的区政府每年向教科院支付200万科研经费,以及50万专家组活动经费。中央教科所则派出博士后或刚毕业入职工作的博士作为专家组成员,前往实验区开展科研项目并指导当地教育工作。

   一位看过合作协议的知情人士透露,在协议条款中明确规定:院方帮助实验区申报一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记者查阅2008年至2012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名单,上述6区的确都获得了至少一项国家级课题,每项国家级课题经费8万到12万不等。

   袁振国对此回应称,实验区是通过正当途径申请到的课题,他们都有着良好的教育积淀,拿到课题也属正常,“在我们帮助下,实验区教育水平提高,他们申请到课题也是实验区成功的体现。”

   以杭州市下城区为例,在该区与中央教科所签订协议的当年,下城区教育局和下城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分别获得一项国家级一般课题和一项教育部青年课题,分别是:《以教育生态理论促进区域教育现代化的实践研究》,和《基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德育资源开发与利用研究》。前一项课题由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据该局官网资料,这项研究在当年全国8000余项申报课题中脱颖而出,成为68项国家级立项课题中唯一一个由县区级教育行政单位申报的课题,“这标志着我区教育生态理论研究取得重大突破”。

   下城区教育局在次年下发的“下教研发(2009)2号”文件中专门提到:要加强与中央教科所、浙江大学等单位密切合作,整合资源,确保各类课题顺利推进。这一年,下城区再获两项国家级课题。

   据该局公开信息,2012年4月,这个课题的结题鉴定会在下城区行政中心举行,全规办主任袁振国、副主任刘贵华等组成鉴定组对该课题进行了评议与鉴定,袁振国还在会上代表专家鉴定组亲自宣读了鉴定意见,顺利结题。

   另一项合作也颇受业内质疑。2009年,杭州师范大学与中央教科所签订了《国际教师学习与发展研究》协议,项目为期两年半,由杭州师范大学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

   自此之后,杭州师范大学迎来了国家级课题丰收季。2009年一年,杭州师范大学就获得了5个课题,其中1个国家级一般课题,其余均为教育部重点课题。根据全规办公布的2006-2012年立项信息,这是杭州师范大学第一次获得国家级课题。

   据记者统计,自2009年签订合作协议至今,杭州师范大学共获得6个国家级课题,8个教育部课题。值得一提的是,国家级重点课题每年仅10项左右,绝大部分获得者来自211名校,而杭州师范大学不在此列,却分别于2010年和2012年各获得一次国家级重点课题,分别是《农村教师发展状况和保障机制研究》和《高中阶段的教育发展战略研究》。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杭州师范大学每年会请中国教科院《国际教师学习与发展研究》课题组的成员赴杭州一至两次参加活动,并向袁振国请教申请如何国家级课题,袁也会给予建议。

   一位业内专家分析,200万元的合作项目,比较几十万元的国家课题,若涉嫌交换,看起来是亏本生意,但对于一所高校来说,国家级课题带来的更多是无形财富,包括个人晋升,学位点申请等评定在内,都需要曾承担过国家级课题这项硬指标,这是花钱都买不来的。

   另有多位中国教科院员工向记者证实,以上诸多合作项目中的巨额科研经费和活动经费,从未以任何方式做过信息公开。

   课题,让领导先拿

   获得课题的不止合作单位。全规办领导成为近水楼台的受益者。袁振国和三位全规办副主任都成功申请到了课题。如果说,他们的确具备相当的科研能力,但他们一方面是申报者,一方面又是审批者,负责审批自己申报的课题。

   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申请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申报通过的课题,未结题前,不能再次申报。但据公开信息,全规办主任、中国教科院院长袁振国本人,就承担有多项课题,并且自2006年起,就没有结题记录。

   除了全规办面向全国的课题外,中国教科院自行组织申报的公益金项目也颇受争议。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央财政设立了“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简称公益金),以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

   2007年,中央教科所获得了首笔资金,共计380万。该院数位员工向记者证实,2009年前后,因科研经费违规使用,财政部中止拨款,一年后才得以恢复。但袁振国的解释是,“我们对公益金管理办法没有吃透。”

   根据财政部《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6〕28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由科研院所自行组织,原则上每年一次,每人或团队限申请一项,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不能申请新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然而,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度,该院共有33人获得了43项公益金集体项目的立项,包括袁振国在内的10人拥有2项及以上课题,最多的竟达到4项,按照中国教科院公布的《关于2012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申报立项的通知》,每项负责人则掌握着10万至15万科研经费。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33名获得项目者中,30人为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大多数年龄已经超过40岁。

   袁振国对此解释是,这是全国科研院所的通行做法,科研需要老中青三代合作,没有40岁以上科研人员传带作用,课题很难开展。

   依据管理办法,课题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的遴选,应当在科研院所的学术委员会评议后,按照科学民主的原则公开公平的选择,并对结果进行公示。不过,在中国教科院2012年度公益金项目中,该院25名学术委员会成员,除5名院外人士外,共有14名学术委员会成员获得了公益金项目。

   按照规定,公益金项目课题分两次拨付经费,项目成员集体监督使用,最后经负责人签字报销。但多位中国教科院人士向记者证实,在2013年5月的全院大会上,院纪委书记史习琳发布通报,有人使用假机票行程单报销。

   史习琳本人拒绝向记者证实此事,但袁振国承认确有用假的机票行程单报销的事情发生,“但科研人员不知情,我们已经把那些机票代售点列入黑名单”。

   课题申报规则到了改革关口

   张君有些厌倦自己的工作,课题申报间隔年限从5年缩短到3年,再到如今的每年一次,课题越来越多,“似乎上一轮刚评完,新一轮又来了”。

   课题申报频次增加的背后是国家投入的加大,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经费投入从2002年的33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3300万元,10年增长10倍。根据全规办公布的数据,“十一五”期间课题的经常性经费从2006年度的810万元逐年上升到2010年度的2600万元,课题的申报数从 2006年的6000项,激增到2010年的10000项。

   看着大量未被评上课题的项目书整车地拉到垃圾场焚毁,这位从事20多年科研工作的教育工作者开始反思自己的工作,耗费如此大的人力物力,课题的意义究竟有多大?

   在他看来,教育科研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上,到底起到多大作用本身很难评价,在这种情况下,申报周期是否需要如此频繁,经费应该用在哪里,值不值得花,是需要思考的问题。张君一直认为国家需要重视人文研究,“但现在的课题相当多是短期行为,不做一手研究,不做田野调查,多是网上查找文献,不是所有的文科都需要投入那么多钱。”

   一位曾在全规办工作的专家也持这种观点。他说,现在大多课题多为文献性的,需要数据引述和分析,可数据是免费可查的,不用出差,只需案头工作,这样的课题经费,却常常高达十多万,“这钱怎么花,我都替他发愁”。

   另一位参与课题申报评审的专家告诉记者,有的课题不揭露不研究问题,完全是歌功颂德,有的则做完之后集结成书,只停留在书面,没有变成改革的实际行动,更有甚者只是为了申报而申报。“现在的最大问题其实是课题申报、评审过程不透明,应该采取行业专家的第三方监督,避免上下级的行政性监督。”

   张君透露他的另一个发现:有申报者在全规办申报后,又简单修改下标题和内容,继续在省里或其他社科基金申报,这就意味着同一个课题理论上可以拿到多笔经费。

   “课题申报和规则设置已到了改革的关口。”他说。“唯一可行的办法,是剥除课题申报附加的政绩、职称等利益因素,让科研回归科研本身。”

[上一页]  [1]  [2]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徐)
】【打印】【关闭
相关新闻
  • 暂无相关新闻

诚邀关注高分子科技

群英聚首承担项目
更多>>科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