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申请2012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
2012-07-11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三、资助课题的管理要求

  1.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香港研资局分别对申请课题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共同确定资助课题。

  2.资助课题的内地高校合作方须按时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提交中期报告和结题总结。

  3.为使本合作项目资助课题的研究成果能尽快发表和交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学术交流的效益,规避学术不端行为,本项目内地合作人在结题前,应至少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http://www.paper.edu.cn)“首发论文”栏目上发表论文2篇(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上发表后,允许同时在其它刊物上发表),并认定与其它刊物发表等同。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香港地区高校申请人申请本项目应按照香港研资局发布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与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2012/13年度接受申请通告》(http://www.ugc.edu.hk/big5/rgc/fund/srfdp_rgc_jrs.htm)的各项要求执行。

  2.其它事项内地高校以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布的通知、《博士点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准执行;香港地区高校以香港研资局的相关要求为准执行。

  五、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昕民 张剑飞

  联系电话:+8610-62514684

  电子邮件:jijin@cutech.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香港研究资助局:

  联 系 人:余慧宜

  联系电话:00852-28449989

  电子邮件:byu@ugc.edu.hk

  通信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6—8号瑞安中心7字楼

  附件一:2012年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内地申报高校清单

  附件二:2012年博士点基金与香港研究资助局研究用途补助金合作项目香港地区申报高校清单

[上一页]  [1]  [2]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佳)
】【打印】【关闭

诚邀关注高分子科技

更多>>最新资讯
更多>>科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