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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的通知
2011-12-2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根据《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现将2008年度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以下简称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你校负责博士点基金结题工作的管理人员通知2008年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的负责人在博士点基金结题系统(http://211.68.23.117/bsdjt)“最新发布”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结题模板。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生成的数据文件(命名方式为:课题编号.dat)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工作管理人员。

  2、管理人员登录科技评价服务平台(网址http://211.68.23.117/bsdjt,用户名及密码与2011年博士点基金申报系统的相同,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页面找回密码),上传结题材料到科技评价服务平台,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完成《工作总结》的提交。

  3、所有符合结题要求的《工作总结》提交后在“打印结题清单”栏目中打印《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清单》。课题负责人填写完成《工作总结》并校验加锁后将《工作总结》打印一份并按填写要求完成签章(签名)后交给博士点基金结题管理人员,由你校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签署评审意见。

  4、请你校在2012年3月10日前将每个资助课题《工作总结》中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向科研基金资助课题财务决算表》由课题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签章后,一式一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资助课题结题清单》一式两份。

  5、根据《关于组织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论文稿件的通知》(教技发中心函[2004]19号)的要求,在研课题结题前,应在《中国科技论文在线》发表2篇以上的论文,时间下限为2012年1月31日。

  6、对因故未能完成的2008年度博士点基金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应提交书面报告说明情况申请延期结题,你校相关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上报,由我“中心”审批后备案。

  如有问题请与我“中心”基金处联系。

  联 系 人:刘昕民 张剑飞

  联系电话:(010)62514684

  电子邮件: jijin@cutech.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基金处

  邮 编:10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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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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