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说明
1、中荷产业创新合作计划旨在以产业务实应用需求为出发点,通过中荷双方共同资助高水平的联合产学研项目,推动优先领域内中荷产业创新合作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中荷双方将联合征集、共同支持创新合作项目。单个项目采取“2+2模式”,项目参与方将至少包括一中方企业和一中方科研机构、一荷方企业和一荷方科研机构。
3、创新合作项目主题应围绕产业务实应用需求,经中荷双方商定,2012-13年度PoIC合作项目征集领域包括:
·LED照明
·半导体
·可持续新材料
·高质量健康医疗
·食品生产与食品安全
4、中荷政府将对入选的创新合作项目提供50%的资金支持,剩余50%经费需由参与合作的中荷企业承诺配套提供。
5、荷方2012年度共计划资助4-6个联合研究项目(单个项目30万欧元左右)。中方计划资助项目数目与金额相仿,请各有关单位酌情申报。
6、双方申报单位需已有一定合作基础, 项目应于3年内执行完毕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7、各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初选,各部门最终推荐不多于2个项目申请。
二、申报方法
1、中国科技部和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科学研究组织(NWO)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荷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荷兰教育、文化和科学部科学研究组织(NWO)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荷方采取网上申报,具体信息请访问www.nwo.nl。
3、中方申报采取离线方式。
请填写附件中的项目建议书信息表。
请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网”(www.istcp.org.cn)的“文件下载”栏下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pdf”文件,用Adobe Acrobat Reader 8.0及以上版本打开,按照建议书的格式及字数要求直接填写,请勿更改原始文件的格式或另行制作文件填写。
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向项目推荐部门说明为政府间项目建议书,经其审核盖章(一式一份)后,报送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
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的同时,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PoIC-项目单位-项目名”。未递交电子版材料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指申请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的科技厅(委、局),或申请单位所隶属的国务院各部委主管国际科技合作的有关司局。
三、申报时间
1、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6日。
2、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3、中荷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双方将跟据评审结果共同确定2012年度PoIC计划支持的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骞
电话:010-58881357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322室)
邮编:100862
附件:项目概要信息表
- 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中荷博士生人才培养项目遴选通知 2011-05-31
- 中荷聚乳酸产业研讨会在南京工业大学举行 2011-05-19
- 中荷开放式创新合作机会研讨会在沪召开 2010-11-10
- 科技部:将改革院士制度,推动院士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导向 2020-10-22
- 科技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发布 2020-10-20
- 科技部:奖励论文发表将被处理 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