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一年一度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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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高校教师职称评定从1987年开始,由市里集中一年进行一次评审,一旦取得教授职称,就成了终生不变的身份和资格。而实行教师聘任制后,由市里组织的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将被取消,权力下放到各高校,高校根据自己的岗位需求进行聘任。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孙善学处长介绍,实行聘任制后教师职称将打破“终身制”,取而代之的是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机制。
职称评审存在一些弊端
“过去的职称评审制度对于提高知识分子地位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孙善学处长介绍说,过去在职称评审中的职称指标分配,特别是高级职称指标分配虽然有一定的根据,但往往是考虑平衡因素较多,缺乏激励机制,不利于有才华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另一方面,评审单位和用人单位分开,造成了因人设岗、有岗无责、论资排辈、人浮于事,“一些市里评定的优秀教师不是学校所需要的人才。”
聘任制将打破教授终身制
市属市管高校和成人高校取消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审,实施以教师为主体的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这意味着,无论你原来有怎样的职称,有怎样的资历,在聘任制诸多的细则面前,所有人同处一个起跑线,每个人都是普通参赛者,规则是一样的。合同聘任期内,被聘任了才是讲师或教授;否则,什么都不是。聘任期之后,将是一轮新的竞争。
高校改革面临三大问题
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孙善学处长告诉记者,本市市属市管高校和成人高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将用三年的时间进行转换,这期间高校将面临三大难点,首先,聘任制的基础是岗位和职称结合起来,学校将如何设置岗位是面临的第一难题;其次,如何完善用人机制,打破过去一刀切的制度;最后,他认为高校面临最大的难题就是,由于职称与工资、福利待遇挂钩,高校在用人机制转换过程中,如何对一些老教授进行保护。他表示,市教委将逐个与学校商量,以最好的机制全面推行聘任制。
-政策解读
▲关于岗位工资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后,高校将以岗定薪,实行岗位工资。高校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受聘职务及相应的工资待遇仅在聘期内适用。
▲关于老教授保护
对于在《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取得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首次签订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由较高职务聘到较低职务工作,原档案工资可保留并接续。
▲关于未聘人员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取得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并在相应岗位承担相应职责的教师,在《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管理办法》实施后首次聘任时,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双方意愿可直接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未聘人员安置应按照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北京市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中未聘人员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2]57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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