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征集2012年度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2-01-2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根据《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的实施协议》、推动中法两国中小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开展以产业化为导向的产学研创新研发合作项目,现启动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的征集工作。
一、申报说明
1、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奥塞欧集团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法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法国奥塞欧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法)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合作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导。参与合作项目的企业须按1比1以上比例匹配资金。
3、此次补充通知的申报对象仅限于2011年9月22日前根据“关于增补中国与欧洲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已申报过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的项目单位。请中方项目单位与法方合作伙伴联系,补充填写“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书”(中法文,见附件)。原提交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仍然有效,不用再次填写。
补充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盖章签字,于2012年4月10日前提交给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MOST-OSEO-项目单位-项目名称”。
4、法方采取网上申报(www.oseo.fr)。
一、申报说明
1、中国科技部和法国奥塞欧集团分别发布征集通知,中法双方项目合作单位须分别向中国科技部、法国奥塞欧集团提交申请材料。双方提交的项目英(法)文名称、中外合作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必须一致。单方申报的项目无效。
2、合作项目必须以企业为主导。参与合作项目的企业须按1比1以上比例匹配资金。
3、此次补充通知的申报对象仅限于2011年9月22日前根据“关于增补中国与欧洲国家政府间科技合作备选项目建议的通知”,已申报过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的项目单位。请中方项目单位与法方合作伙伴联系,补充填写“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书”(中法文,见附件)。原提交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建议书”仍然有效,不用再次填写。
补充填写完毕后,打印纸质版,盖章签字,于2012年4月10日前提交给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报送纸质版的同时,请将电子材料发送至hzs_ozc@most.cn,邮件主题格式为“MOST-OSEO-项目单位-项目名称”。
4、法方采取网上申报(www.oseo.fr)。
二、评审程序
中法双方将分别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科技部将根据2012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计划评审的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法国奥塞欧集团将根据其有关程序进行项目评审。
评审结束后,双方将根据评审结果共同协商和确定2012年度中法产学研创新合作项目。执行通知将于2012年底之前发至各项目推荐部门,未入选项目恕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瞿建英 石玲
电话:010-58881351 58881358
传真:010-58881354 电子邮件:hzs_ozc@most.cn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欧洲处(311室)
邮编:100862
附件: “中国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与法国奥塞欧集团关于创新合作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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