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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科学基金限项申请规定
2012-01-13  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在项目申请受理、评审和管理过程中,继续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管理工作程序,完善同行评审机制;积极鼓励源头创新,强调科学研究价值理念,营造宽松学术环境,支持不同学术思想的交叉与包容;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接受科技界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针对2012年度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申请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按科学部顺序介绍项目的总体资助情况及优先资助范围。其中面上项目的指南部分,科学部在介绍资助概况之外,还涉及该科学部总体资助原则与要求以及申请注意事项,然后以科学处为单位分别介绍学科发展趋势或资助范围和要求。
 
不在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受理的其他项目,将另行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指南。
 
1.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为3项的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和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3.作为负责人限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限项申请规定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5.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际(地区)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学术会议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专项项目、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资助期限1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殊说明不限项的项目等。
 
特殊说明
 
(1)处于评审阶段(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的申请,计入本限项申请规定范围之内。
 
(2)申请人即使受聘于多个依托单位,通过不同依托单位申请和承担项目,其申请和承担项目数量仍然适用于本限项申请规定。
 
(3)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4)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项目数量的要求与本限项申请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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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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