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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博士生缴费发论文 博士生培养成问题
2005-10-25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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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锐智阳光咨询公司调查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九成以上的博士生,在读博期间被学校要求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超过半数的博士生会为发表论文而交纳发表费。

    9月22日,清华博士王垠网上贴出退学申请,矛头直指清华博士培养模式,王垠的质疑集中在学校对发表论文的要求上,由此引发激烈讨论。近日,锐智阳光咨询公司针对有关博士生培养问题,对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以及中国矿业大学等六所北京高校的183名在读博士生进行了问卷调查。

     论文数量多为两篇以上

     在全部被访者中,95.1%的人,即174位博士生表示,所在学校要求在攻读博士期间必须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只有2.7%的表示,学校没有这个要求,另外还有2.2%的人表示对此还不太清楚。

    在这174人当中,只有13.7%的被访者称其所在学校规定任务量为1篇;其余皆被要求发表两篇以及两篇以上,其中10.4%的人表示,要求4篇及以上。

    逾六成有收费发表经历

    在这174位博士生中,有63.9%的人有过被期刊杂志收取发表费的经历,36.1%的人表示没有。他们当中,55.2%的人表示,会为发表论文而交纳发表费;33.3%的人表示,虽不会交纳发表费,但还是希望论文能够发表;只有11.5%的人持乐观态度,认为仅凭自己论文的质量就能发表,根本不用交费。

     对于发表论文的目的,这174人中,23.5%的人称,为了将自己的学术研究成果展示出来,24.6%的人表示,是为遵守学校规定,为了顺利毕业不得不发表。其余的人表示,以上二者兼而有之。

    在这174人中,41.0%的人认为,学校关于论文发表数量的要求阻碍了自己的学术研究,是对其“开展学术研究的桎梏”。31.7%的人对此持反对意见,他们认为未必会阻碍自己的学术研究。另外,27.3%的被访者未明确表态。

     在全部受访者中,只有8.2%的人表示,知道《国务院学位管理条例》中没有要求博士生必须发表一定数量论文的规定,而42.1%的人则认为条例中有相关规定。

     观点

     教授观点

    “可由博导审定取代发表”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认为,现在学校对博士生有的论文要求是必要的,但他主张以博导本人审定博士生的论文,取代必须在杂志上发表的一定数量论文的要求。

    毛寿龙表示,虽然《国务院学位管理规定》并没有明确规定对博士生在校期间要在一定级别的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但这不是说必须有这样的规定学校才能这么做,同时学校在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上拥有一定自主权。

    毛寿龙对必须发表的要求有一定的保留意见。“不一定非得发表或者出版,”他认为,应该给博导在教学上一定的自主权。他认为,其中也不排除有些博导会有一定的风险,但如果这个博导一直不太认真的话,则会对他的声誉造成影响。

    学生观点 “发表论文很多时候需要关系”

    “不给我稿费的论文我都不会发表。”华铭(化名)一直坚持绝不通过花钱,才让自己的论文见诸于杂志或刊物。作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刑法学专业三年级的博士生,他说自己有这份自信。

    华铭也承认,发表文章有很多时候都需要关系,“无论在哪个地方发表文章都需要关系,大教授们虽然写得文章也很好,但他们发表文章也要看私人交往”。从周围的博士生的学术生活中,华铭觉得博士生的生活压力也是他们科研压力的一部分,“我们不得不为衣食问题操心,不得不去做兼职赚钱。”

    有时候,华铭也对自己的论文到底有多少人看提出怀疑,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论文发表后有没有价值,“除了这个专业的人会瞄上几眼,也许还会有一些法律部门的人会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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