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说明
1、资助项目数:约10个项目;
2、项目执行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2016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每年年末应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3、资助强度:中方资助强度为每项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4、资助领域:绿色与可持续化学(Green and Sustainable Chemistry)、信息与通信科技(Information & communic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二、申请资格
1、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2、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3、法方合作者应按照ANR的要求向ANR提交申请。
三、限项规定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申请人(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作为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承担(包括作为负责任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
3.更多关于限项规定的说明请见《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申请指南
1、中方申请人须登录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申报系统http://isi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点击“项目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的展开钮,展开此类项目下拉菜单,再点“合作研究(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请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ANR项目(中法)”,之后按系统要求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2、申请人除了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须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英文附件(见“英文附件说明”)。
3、以上全部材料在线填写和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件打印。电子版申请书须经所在单位科研处确认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单位盖章确认后,于2012年3月21日前(以邮戳为准)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西欧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邮编:100085 )。法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同时向ANR提出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无法进入审批程序,视为无效申请。
五、审批结果发布
2012年10月网上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从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李文聪 范英杰
电话:62327014 62325309
Email:liwc@nsfc.gov.cn fanyj@nsfc.gov.cn
法方联系人:Nakita Vodjdani
电话:00 33 1 78 09 80 13 Fax : + 33 1 43424996或5001
Email:nakita.vodjdani@agencerecherche.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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