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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官员:我国已具备参与国际大科学合作能力
2011-08-2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4月,中巴签署科技、能源等多个领域合作文件;5月,中美举行第三轮战略与经济对话,双方同意在科技创新等领域加强合作;6月,中德决定建立电动汽车战略伙伴关系,扩大在新能源、节能环保、能效领域合作……
 
“十二五”开局的2011年,见证了中外国际科技合作风生水起。中国科技外交会驶向何方?值此第九届全国科技外事工作会议于8月28日召开之际,记者专访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司长靳晓明。
 
科技外交已处于我国外交战线的前沿
 
靳晓明:谈起外交,映入人们脑海的往往是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外交近些年出现频率高了起来。
 
“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技外交进入重要发展阶段,气候变化、能源环保、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国际标准制定等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应对的全球性挑战,日益成为外交领域的重要议题。科技外交已处于我国外交战线的前沿。
 
目前,我国已与152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科技合作关系,在46个国家的69个驻外机构派驻了141名科技外交官,加入了200多个政府间国际合作组织,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以政府间科技合作框架为主体的多元化合作格局。
 
例如,2009年11月,中美清洁能源联合研究中心(CERC)成立,这是中美两国政府首次共同制订联合研究计划和共同出资支持产学研合作。“中非科技伙伴计划”的启动,是推进中非合作八项举措之一。科技合作也已成为中欧战略伙伴关系、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科技合作有利于稳定推动双边、多边关系发展。
 
我国已具备参与国际大科学合作能力
 
靳晓明:国际大科学工程历来是发达国家的俱乐部。近年来,通过参与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国际综合大洋钻探计划、全球对地观测系统等一系列大科学计划,我国与美、欧、日、俄等主要科技大国开展平等合作,为参与制定国际标准、解决全球性重大问题作出了应有贡献。
 
陆续建立起来的5个国家级国际创新园、33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222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成为我国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平台。随着综合国力和科技实力的增强,我国已具备参与国际大科学和大科学合作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国际科技合作机制与模式不断创新,投入显著增长,全方位、多层次、广领域、高水平的合作局面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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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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