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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化学科学部召开2011年度重大国际合作项目暨海外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评审会
2011-07-2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化学科学部2011年7月10日在京召开了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暨海外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评审会。2011年化学科学部接收重大国际合作项目23项,与2010年基本持平,资助指标7项,竞争仍然激烈。在通讯评议的基础上,学部按照强强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推荐12个项目的申请人到会答辩。推荐答辩项目的合作国别主要为美国、德国、瑞士、瑞典、日本、以色列、新加坡等国家。国际合作局常青局长、化学科学部梁文平常务副主任和陈拥军副主任分别向专家介绍了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评审要求和当年的受理评议情况。
 
    常青局长代表国际合作局感谢与会专家对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评审工作的支持。他介绍了近年来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申请和资助概况,并从管理办法、项目特点和评审操作要求等方面解释了重大国际合作项目与重点项目等其他项目类别的区别。重大国际合作项目除了要考察国内申请人的情况,还要关注合作方的水平和双方合作的基础,希望评审专家能把握好与其他基金项目的差别,遴选出优秀的国际合作研究项目。化学科学部梁文平常务副主任强调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国内外双方要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双方应各有所长,优势互补,中方申请人应体现出自主创新性,体现出自己的研究能力和水平,双方之间应是平等的合作、高效的合作。化学科学部陈拥军副主任进一步阐述了重大国际合作项目评审应注意的重要方面:1、强调互补性。简单的师生关系或同学关系不一定是真正的互补性合作,希望专家把握好强强合作,优势互补的原则;2、强调必要性。合作对项目所在学科领域是否会产生附加价值;3、强调合作基础。遴选项目时要认真考察双方的合作状态和初步结果,如果获得资助,对方在经费方面有哪些支撑和补充等。
 
    评审专家认为多数答辩项目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较高的研究水平。在认真听取12位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人汇报之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专家组投票遴选出7项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建议资助。 此后,学部就下一年度项目指南中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鼓励资助领域征求了评审专家的意见。
 
    化学科学部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的评审与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评审同步进行。2010年化学科学部共受理两年期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28项,比上一年度增加7项,受理四年期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2项。在通讯评议基础上学部推荐11项两年期项目在评审会上重点审议,2项四年期项目申请人均到会答辩。上会项目的申请人国别分布在美国、加拿大、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其中合作国别为美国的有5项。专家组认真考察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双方合作基础和合作研究方案,投票遴选出6项两年期和1项四年期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建议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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