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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材料的通知
2011-05-2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中国工程院2011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已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定。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有效候选人的材料须在其所在单位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公示有效候选人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和方式:公示内容为候选人“提名书”中经候选人确认的全部内容(一至九项)。公示材料须在有效候选人所在单位展示,有内网的单位须在内网上公布。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应采取适当方式供符合保密条件的人员查阅,但应向本单位职工公告该候选人的基本信息。

    二、公示范围和时间:高等院校在候选人所在的“院”或“系”;科研机构在候选人所在的“研究院”或“研究所”;大型企业在候选人所在的分厂、分公司;中小企业在本企业。其它单位可参照此原则确定公示范围。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后,开始公示候选人材料,公示期为30天。

    三、各归口遴选部门要对候选人材料的公示工作做出安排,向候选人所在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并负责检查公示落实情况。除负责公示经本系统遴选的有效候选人材料(由本系统自行提供)外,还须负责公示由院士提名和中国科协遴选的属于本系统的有效候选人材料(由中国工程院学部工作局提供)。中国工程院将在公示期间进行抽查。

    四、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公示,并将公示情况和有关意见报送中国工程院(一式两份)。

    联系人:潘  刚

    电  话:(010)59300327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冰窖口胡同2号(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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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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