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学科调整悄然进行 能否为培养创新人才多腾点空间
2011-03-2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国家逐步放权 管理重心下移
学科目录是学科设置的前提和基础,对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毕业生的社会适应能力、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原有的学科专业目录是一个没有预留发展空间的体系。”教育部党组成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顾海良打了个比方,“就像房子,如果空间太小,就容不下那么多专业,新的专业就没法发展。”
“学科设置要有张力,要有内涵发展的空间。为了避免过多的外延扩张,必须给予足够大的内涵空间。”顾海良指出,“缺乏空间和弹性的专业目录不能适应当代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能满足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不断涌现。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合理处理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在学科专业目录的‘名分’将有助于这类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施行了4份学科专业目录:1983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公布、试行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批准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11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包万平归纳我国学科调整遵循的是“国家逐步放权、管理重心下移”的思路:原先教育部统一审批,决定权在中央;后来,部分学科点授权下放到省里,也逐步取消了一般高校与重点高校在设置、调整学科专业权限上的差别;现在是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统筹,政府主管部门仅审核一级学科的学位授予权,高校在一级学科授权下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总的方向是向学科设置由高校自主决定努力,向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靠近。”包万平说,“要实现这个改革目标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尤其是在本科专业设置上困难重重,障碍颇多。”
据了解,现在大学要设置新专业,需要在学科目录里面找,如果找不到就要在学科目录外审批,但目前全国高校在目录外开设的专业远远超过了目录内专业。
“用行政手段制定的专业目录无法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满足大学培养人才的现实需求。”包万平说。
尽管“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在1999年实施的《高等教育法》中早已明确,但长期以来,高校专业的设置一直由教育部统一规划。直到2002年,清华、北大等6所高校获得了本科专业设置的自主权,用备案制代替审批制。
在包万平看来,此次研究生二级学科设置的改革延续了同一个逻辑,即“还权于大学”。他说:“之前大学要开设新专业就得逐级审批,很显然这是不符合大学办学逻辑的,大学本质上是一个学术机构,而不是行政机构,大学怎么设专业是属于大学自治、学术自由的一部分。”
有消息称,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修订并向社会公布,届时部分高校将可自主设置专业。对这个说法包万平持“谨慎的乐观”态度,“到时候无非扩大一些范围,在原来6所的基础上扩大到50所或100所左右,仅此而已,这对我们这样一个亟待改革的教育大国来说,能起到的作用太有限了。只有让所有的本科院校都有专业设置的自主权,我国高等教育才能迎来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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