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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关于编报2010年度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的通知
2011-03-18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根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真实、全面、客观地掌握科技经费的支出和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开展2010年度863计划课题财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编报范围

  2006年至2010年度已立项下达预算,且尚未验收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重大、重点项目及专题的课题。课题经费下达之日起至2010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课题,不编报2010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2011年的决算报告中编制反映。

  二、决算编报要求

  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是课题经费使用的客观反映,也是课题经费财务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各课题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年度决算编报的各项工作。

  2. 课题承担单位是课题经费年度财务决算的编报主体。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要会同课题负责人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课题承担单位应认真编写决算编制说明,全面分析课题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课题的,应由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汇总所有承担单位收支情况后填报。

  三、决算编报程序

  1.课题承担单位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下载“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决算填报系统”,填报课题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表并编写说明,审核后上报。

  2. 课题承担单位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由单位管理员进入项目申报中心予以设置。

  3.涉密课题使用在国家科技经费预算申报管理中心(http://finance.most.gov.cn)下载的单机版软件报送。

  4. 书面决算报告必须通过软件系统打印生成,保证与网上正式提交的数据完全一致。

  5. 科技部相关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分管领域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报送时间安排:

  2011年4月15日前,各课题承担单位将年度财务决算资料按所属领域报送我部各相关管理中心。

  2011年4月20日前,各相关管理中心将课题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份)报送我司。

  报送地点:

领  域

报送地点

邮编

地址

联系电话

现代农业技术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100045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68529088

生物与医药技术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D座

88225163

资源环境、海洋技术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100038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

资环:58884862

海洋:58884875

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现代交通技术

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100044

北京市三里河路

1号9号楼

信息:    88361163

新材料:  68338021

先进制造:68338957

先进能源:68338997

现代交通:68319367

地球观测与导航技术

国家遥感中心

100036

北京市海淀区柳林馆南里甲8号楼西楼

68529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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