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我国考研培训被指长期缺乏监管 变成挣钱手段
2010-07-07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考研 培训 监管

可疑的“名师”

  “考研培训就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这是一家考研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对这个行业的总结。正是一年一年不断更新的“韭菜”,使考研市场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培训机构涉足其中。

  在中国人民大学东门附近的一处宣传栏里,一家考研培训机构贴出的传单中“命中率再次雄踞全国第一”以黄色大号字体标出。在另一家考研培训机构的官网,记者也看到“遥遥领先的中国第一考研品牌,规模实力超过中国其他任一考研机构60倍以上的领袖品牌”的大号字广告。

  ①

  在宣传中,师资力量是吸引学生的关键所在。有的老师,尤其是公共课的名师,已经成为了各大机构的“香饽饽”,同时出现在多家机构的宣传单里。

  在一个“名师授课”考研培训班的现场,一位高校女生告诉记者,她们并不在意一间教室上千人的拥挤,她们看重的是“名师讲授”和传言中准确度极高的“押题”。同样,身在外地、只能听远程辅导的同学对名师和押题也“格外看重”。一位来自河南大学的学生也表示,自己就是冲着某名师来的,“他们都是参与过阅卷的,有经验。”

  但“名师”有限,一个老师该如何保证那么多机构的课程呢?对此,一家考研培训机构的前台负责人告诉记者:“(某政治老师)是和我们签死合同的,他可能在别的机构也讲一天或者半天,但是肯定没有这里讲的全面,要先保证我们这边的教学。”

  “连续两年修订统考大纲”等描述也成为一些考研培训机构对师资的宣传重点。

  ②

  但在各家机构的宣传资料里,记者发现,专业课的师资介绍中大部分都没有指明具体的授课老师,只笼统地写为刘教授、王老师之类。面对记者的疑问,上述前台负责人打电话询问许久之后,也没有给出老师的具体姓名。

  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下,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出于对在职任教老师的保护,不便告诉学生老师的姓名,但是对老师的描述都是真实的,一定能保证师资。

  在“保护”之下,很多“著名教师”的身份显得可疑。在一家著名考研培训机构心理学专业的师资中,列出了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教授“丁老师”、“寇老师”。而记者在登录北师大心理学系的主页后发现,心理学系根本没有丁姓和寇姓的教授。

  某考研机构的一位加盟商向记者透露,即便是远程的考研班,在加盟商和总部所签的合同中,也没有明确哪一门课具体由哪个老师来讲,只能根据总部提供的总的老师名单进行宣传,而真正拿到的培训课光盘,也不一定就是名师的,面对学生的质疑,加盟商也只能用“老师可能会有调整”来搪塞。

  而“押中真题”、“保证高分”这些为吸引学生报名而开出的承诺,又究竟实现了多少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一名大四的学生告诉记者:“我去年报的某机构的政治普通班。当时押题时,老师承诺说这道题肯定会考。但是,最后的状况实在是惨不忍睹,很多都没考到。这些承诺都是没有保证的。”

  随着考研大军的不断扩大,考研机构的校园代理也应运而生。

  ③

  处于考研报班旺季的今年3月,考研培训机构万学海文在北京理工大学的代理、大学生小李每天都忙着找考研学生的信息,他的理念是:不管同学什么时候开始准备考研,总会有班适合他。仅仅3月1日一天,小李就收了大概16万元的报名款。整个3月份,他挣到1万多元的提成。

  万学海文北京分校某负责人讲起这事时十分兴奋,他告诉记者,做代理要有营销策略,“不光是报名时的宣传,办讲座也一样,不管主讲老师好不好,都要讲是最牛的老师,这样才能招揽到人来听。”

  “考研班”亟待规范

  对于考研培训市场,国家能否进行有效监管呢?

  据业内人士介绍,我国的教育部门只负责考研培训机构的教学行为,工商部门只管理考研培训机构的市场行为。由于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考研辅导机构究竟由哪个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从而使得这一行业长期处于一种“三不管”状态,即教育部门不管、地方政府不管、工商部门不管。

  近年来,教育部虽然一再对高校考研辅导班“叫停”,但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机构却大有高歌猛进之势。

  据了解,教育部曾在2008年1月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发布虚假招生简章(广告)骗取钱财或管理混乱,社会影响恶劣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并对培训机构进入校园张贴广告、考试大纲编写人员参与相关培训等行为明令禁止。

  业内人士认为,实际上,不少考研培训机构对此“置若罔闻”,而教育行政部门对此也是抱着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态度,缺乏有效监管。

  那么,日益庞大的考研市场究竟该如何规范?一位业内人士认为,考研培训行业首先应该做到行业内的自律。培训机构应该是教育机构,但现在却完全做成了商业机构,只是当作挣钱的手段,而不是为了学生本身。

  对此,相关人士建议,要想规范考研培训班,需要在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上下功夫,由管理部门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认证,在师资力量和硬件设备等方面作出硬性规范,这样才能优胜劣汰,规范发展。在有效的管理机制形成前,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取缔涉嫌虚假宣传的“黑”培训班。

  就事说法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② 教育部2008年下达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中规定:考试大纲编写人员、命题人员不得公开其参与命题、考试工作的身份,不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补习和辅导活动;

  ③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中规定: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的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上一页]  [1]  [2]  
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页的内容由中国聚合物网收集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整理获得。目的在于传递信息及分享,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真实性,也不构成其他建议。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修改或删除。邮箱:info@polymer.cn。未经本网同意不得全文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责任编辑:佳)
】【打印】【关闭

诚邀关注高分子科技

群英聚首承担项目
更多>>科教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