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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专职科研人员和博士后招聘启事
2016-05-1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于2015年,位于中山大学广州校区(新港西路135号),凝集了中山大学在材料科学研究领域的优势资源。学院拥有一批高水平的师资队伍,拥有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建)、聚合物复合材料及功能材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共建)、广东省低碳化学与过程节能重点实验室等多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据基本科学指标(ESI)数据库2015年9月的数据显示,中山大学材料科学进入了全球材料学科领域的前5‰。 
 
  为进一步增强中山大学材料学科的建设,贯彻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学院官方主页为http://mse.sysu.edu.cn/。 
 
招聘研究领域 
 
  光电纳米材料、新能源与环境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合成及功能材料、材料加工。 
 
博士后: 
 
  一、博士后招聘基本条件 
 
  1、 申请者需为海内外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博士毕业生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者(进站半年内必须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博士后应聘材料 
 
  1、 本人学习和工作简历,包括主要工作业绩,以及联系方式; 
 
  2、 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博士学位答辩已通过证明的扫描件); 
 
  3、 全部发表论文目录(注明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代表性论文全文; 
 
  4、 需提供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推荐信,并注明推荐人姓名、学校、电子邮件; 
 
  5、 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三、待遇及相应支持 
 
  按中山大学博士后聘任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具体待遇可以来电或邮件咨询。 
 
专职科研人员: 
 
  一、专职科研人员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材料 
 
  1、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必备的知识、能力和素养。 
 
  2、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具有讲师、助理教授或者相当职务及以上职位人员; 
 
  (2) 海内外高校、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后或博士毕业生。 
 
  3、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首次聘用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8周岁,助理研究员首次聘用时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二、待遇及相应支持 
 
  应聘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岗位者按《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聘用相应岗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具体待遇可以来电或邮件咨询。同时考核期满后的优秀人员可以转聘为副教授以及教授系列。 
 
  三、应聘程序 
 
  1、受理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应聘者将《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岗位申请表》、个人学术简历、代表性业绩成果(含发表论文目录,需注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同行专家推荐信(3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寄)至学院。资料保密,恕不退还。 
 
  2、聘用单位资格审核 
 
  3、聘用单位聘用及公示 
 
  4、学校审批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十友堂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 
 
  高海洋 email gaohy@mail.sysu.edu.cn 
 
  董秋娉 email dqiup@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86-20-84112816 
 
  应聘者也可直接与研究领域相关的课题组或团队负责人联系。 
 
  热忱欢迎有意应聘者报名与联系。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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