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资助标准作出调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贷款年限最长可达14年,解除了这些贫困学生的后顾之忧。
多年来,无数寒门子弟在国家助学贷款的帮助下圆了大学梦,成功地改变了个人与家庭的命运,但欠贷不还的案例也时有发生。以高校云集的杨浦区为例,昨天记者从杨浦区人民法院获悉,近年来个人助学贷款纠纷案呈上升趋势,仅今年1到7月该院就受理了助学贷款纠纷案件770起。杨浦区内有复旦、同济、财大等多所名校,不归还助学贷款的人中有不少都曾是名校“学霸”。
逃避偿还助学贷款,代价就是被录入银行征信系统“黑名单”,将影响到就业、购房、贷款,而且污点一旦出现就很难抹去。通过采访法院与银行,记者发现助学贷款纠纷高发的三大原因,而信用教育的缺失是让“学霸”变成“老赖”的主要原因。
缘于“三难”
助学贷款不良率居首
农行上海五角场支行是对口杨浦区12所高校的助学贷款办理点之一,10多年来发放助学贷款7.7万笔,总额近4亿元。但在该行所有个人贷款业务中,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始终“稳居第一”。
2008年,该行助学贷款的不良率曾一度达到15%,采取干预措施后,这一数字才逐年回落,至今年7月到达3.5%的历史最低水平,但相比个贷不良率0.6%的平均水平,这一数字还是偏高。
助学贷款的不良率为何居高不下?原因有“三难”:学生毕业后“联系难”、不良贷款诉讼法律文书司法“送达难”以及诉讼判决后“执行难”。
根据助学贷款合同约定,贷款学生还款期限是在毕业以后,此时借款人流动性大、信息变更普遍,及时掌握最新联系方式难度大。统计显示,国家助学贷款诉讼案件中,大约60%无法按照原合同反映的联系地址一次性有效送达。而即使找到当事人,执行判决结果的难度也很大。
恶意不还
宁愿“月光”不愿还贷
陈妮(化名)家境并不好,考取本市某高校后,带着父母辛苦多年为她积攒的学费和生活费来到了上海,但她花费非常大。正好此时银行在学校开展助学贷款推行工作,陈妮也试着提出了申请,并瞒着父母提交了所需的材料,很快银行就审核通过了她的申请,提供了助学贷款11000元。有了这笔贷款,陈妮花钱更大手大脚了。
2008年陈妮大学毕业,在上海找到一份月薪5000余元的工作。但她并未将部分收入用于归还欠款,而是拿到工资就逛街买衣服、买化妆品,花钱月月光,成了一名名副其实的“月光族”。几年后,陈妮的助学贷款还款时间到了,但她一分未还。几次催缴无果后,银行将陈妮告到了杨浦区人民法院。
开庭当天,陈妮穿着一身名牌服饰,一脸无辜地走进法庭。面对法官的询问,她居然理直气壮地回答,不知道助学贷款需要还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还款,并称自己是月光族,贷款要还也还不出,不愿给出还款的具体期限。
面对这种情况,法院没有再做调解,依法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判决陈妮一次性归还欠贷本息共计1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她没有按照指定的期限还款,也不接银行和法院的电话。银行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通过冻结扣划银行账户进账等方式逐步执行到位,收回了全部的贷款本息。留给陈妮的是征信系统的“污点”和一份证明她不诚信的判决书。
糊涂忘还
账户冻结方知被执行
薛刚(化名)在读大学时向银行借了助学贷款,毕业后仅归还了部分借款。之后,他因工作繁忙从未与银行联系,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导致银行无法联系上他。后银行将薛刚告上法院,法院受理后通过《人民法院报》刊登公告送达,并依法缺席审判。
在执行中,执行庭法官查到薛刚在本市某银行有1万多元的银行存款。法院当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将薛刚的存款账户予以冻结。2012年1月,薛刚因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水电费未成功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于是赶到开户银行,通过银行了解到诉讼情况。他这才想起助学贷款的事情。
在给法院执行庭法官打去电话后,薛刚表示愿意将欠款及利息还清,并且根据法院的要求第二天即去了借款银行,主动向银行承认了错误,当场将全部欠款一并结清,还支付了相关诉讼费用。法院收到银行的解冻申请后,及时解封了他的账户。但薛刚征信记录上的“污点”却已无法彻底消除。
无力偿还
求职失败又得抑郁症
来自河北保定的袁来(化名)在本市某高校读本科期间申请了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临近毕业时,袁来没有找工作,而是全力以赴备考北京某高校的研究生,但最终未被录取。此时正逢金融危机,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考研失利、工作无着让性格内向的袁来消沉结郁,因此患上严重的抑郁症。
毕业两年来,袁来一直在北京安定医院治疗精神疾病,而且医药费全部自费,经济困顿。2011年11月,由于他的助学贷款已经多次逾期,银行起诉至法院。
接到法院的材料后,袁来的父母心急如焚,立即与法院联系,说明家里的特殊情况。他的家境本来就不好,父母原本指望儿子工作后能得到改善,可袁来的病让家里情况雪上加霜,旧债未偿又添新债。为了使儿子的诚信记录不受影响,尽管家里经济非常困难,袁来的父母还是希望法院能够出面调解,希望可以分期还款,替儿子慢慢先把钱还上。
经过主审法官与银行助学贷款的催款人员多次沟通,银行同意特事特办,在庭外和袁来的父母达成和解协议。老人的一番苦心最终保住了袁来征信记录的清白。
法官建议
三项举措降低不良率
针对助学贷款纠纷高发,杨浦法院的法官提出三点建议。考虑到目前大学毕业生就业状况尚不够理想,刚工作时收入不高,各项消费支出较大的实际情况,建议有关部门适当延长还款期限,可以视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就业情况采取在毕业后1至2年内开始还贷、8年内还清的办法。
其次,学校要健全对毕业生的诚信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积极履约、信守承诺的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诚信意识,建立学生信用档案,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借款学生及时归还借款。另外,学校应当做好档案记录以及与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换工作,在第一时间将借款学生学籍变动信息告知银行,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
作为银行,要加强贷后监管工作。贷款银行要加强对放贷后资金流向和用途的监管,对贷款学生的学籍情况,要及时跟踪,尤其是对临近毕业的贷款学生,要主动与所在学校取得联系,掌握其毕业后的就业情况,及时督促贷款学生尽快办理归还贷款的确认手续,必要时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保金融债权的实现。
专家观点
信用受损要受法律惩治
“诚信只是道德层面的范畴,而信用是法律层面的概念,光提倡诚信还不够,必须让年轻学子们意识到信用受损的危害性。”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洪玫认为,信用教育的缺失是“学霸”变“老赖”的重要原因。
洪玫指出,诚信上失分最多也只会受到道德的谴责,但信用一旦受损,就必须面对法律的惩治,这就是两者的根本区别。现在很多人都不清楚信用究竟是什么,这也成为逃避偿还助学贷款者“无知者无畏”的主要原因。
“信用教育也要从娃娃抓起。”洪玫说,今年上海信用研究会将举办一系列宣传活动,唤起社会对个人信用的重视,其中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出《中小学生信用知识读本》,在青少年群体中普及信用知识,让孩子们从小知道信用受损的危害与守信的重要,为推动社会诚信建设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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