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20年第五号公告,文件称: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经研究决定,今年发放一定数量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
而对比去年,同样内容的文件可以看出,2020年受疫情影响,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的发放量、申请标准等几大重要内容均有所变化,值得广大用棉纺企关注。
变化一
时间推迟近五个月
国家发改委发布第五号公告的时间为8月31日,而去年发布公告的时间是4月12日。 整整晚了近五个月,这其中自然离不开今年疫情的影响。
2020年公告称:“申请企业于2020年9月1日至15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2019年的配额申请时间为4月15日至29日,但申请期限较之往年没有变化,依旧是半个月。
变化二
发放量缩水一半 且限定贸易方式
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一直以来都受到广大用棉企业的关注,且常年以来配额量变化并不大。
2020年公告称:“本次发放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数量为40万吨,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而2019年,这一数量为80万吨。
尽管发放量缩水一半。但,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的40万吨,公告规定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而2019年的配额分配原则则称“不区分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机构向获得配额的申请者发放《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棉花配额证》时,由企业自主选择确定贸易方式。”
变化三
申领条件范围扩大 无纺领域被纳入
棉花滑准税配额的申领条件一直以来变化并不大,而且大部分是一些棉纺纱线企业,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公告将申领企业的条件增加了一条关于无纺布企业的产能限定。
2020年公告称:申领企业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二)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2019年规定,申领者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为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且只有这一条。
当下正值新棉上市倒计时的时刻,棉花滑准税配额的发放再次将纺织原料市场点燃。回顾之前储备棉成交火爆的市场,2020年受疫情影响,中国棉纺织企业着实承受着非比寻常的压力,而之后是否还会增加配额,恐怕短期内还难以得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