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海关方面了解到,9月21日,深圳海关一举摧毁一个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入境的犯罪网络,查证涉嫌走私入境的废塑料等固体废物1.5万余吨。
进口32个货柜废塑料不入厂引发怀疑
2017年7月,深圳海关在对辖区企业稽查的过程中发现,诚某塑胶有限公司申报进口32货柜废塑料,但该批货物并未实际运送到该公司工厂。这个反常的现象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怀疑:该公司可能将进口许可证倒卖给其他企业,用以走私固体废物违法活动。
该关缉私部门迅速对该线索展开情报经营,逐渐摸清以深圳诚某塑胶有限公司、三某塑料厂、金某塑料厂等企业为首的非法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废塑料入境的犯罪网络。
9月21日凌晨,该关缉私部门出动缉私人员350余人,分成25个小组,分别在深圳、惠州、东莞、佛山以及湖北、四川、甘肃等地同步开展查缉行动。截至当天上午10时,行动已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一举打掉固废走私团伙3个,初步查证涉嫌走私入境的废塑料1.5万余吨。
多个无环评资质企业倒卖进口批文合伙走私
笔者了解到,我国对进口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在管理目录上分为禁止类、限制类和自动许可类。对于限制进口的固废,进口商要具备相应资质,且必须办理《限制进口类可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许可证》;对于禁止进口的固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进口。进口商若要申请进口固体废物,必须具有加工利用所申请进口固体废物的场地、设施、设备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范的要求。
海关缉私部门介绍,该次行动重点打击对象为涉嫌利用他人许可证走私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经初步侦查查明,该走私网络涵盖境外订购、香港转运以及走私通关、境内物流等全链条多个环节。案中,涉案货主团伙通过香港的“影子公司”在日本订购废塑料,再交由揽货和通关团伙利用其他企业的废塑料进口批文,从广州、黄埔等多地口岸进口废塑料,运输至深圳、惠州等地一些不具有加工生产废塑料环评资质的企业进行加工。该行为已构成走私废物罪。
废塑料加工厂设备简陋无环保处理
笔者随海关缉私人员来到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的三某塑料厂。该塑料厂周围是住宅区,位置较为隐蔽,进入该厂需要穿过好几栋居民楼,且工厂入口仅有一扇小门,非常不起眼。刚进去塑料厂,映入眼帘的就是堆积如小山的废塑料堆,还有极其简陋的加工处理设备。
“这些工厂均不具有加工生产废塑料的环评资质,缺乏必要的环保处理措施,如果擅自加工处理走私进口的废塑料,里面的有害物质极大可能会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严重污染,同时,加工生产也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染,对生态和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缉私人员对笔者说,“这些不具有环评资质的工厂加工后的产品质量安全也难以得到保障,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
深圳海关表示,经营、进口和加工固体废物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履行备案、报批、申报等相应手续,获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合法进口,合法使用。下一步,该关将进一步加大与环保、质检等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强化打击固体废物走私违法活动,全力保障社会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