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京(通)质监罚字[2017]4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因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遭到了行政处罚。
据决定书显示,北京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200mm×600mm×570mm,X150,有表皮有凹槽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2季度组织的隔声和隔热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样品经国家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抽样检验,绝热性能不符合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X150产品标准要求,依据《2017年北京市隔声和隔热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方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调查,确认该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共60.48平方米,规格型号为1200mm×600mm×70mm,X150,有表皮凹槽,生产成本是每平方米20元,销售价是每平方米22元,货值金额共计1330.56元,抽样人员抽样时抽取2.88平方米进行检测,其中1.44平方米为检测备样,余下57.60平方米未销售。
北京市三益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不合格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没收违法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59.04平方米(含备样),并处以违法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货值金额1330.56元的60%的罚款即798.34元。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6年5月29日,注册资本1150万元,法定代表人黄占峰,所在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齐善庄村委会东500米,是一家主要经营建材销售、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等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