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28个督查组共检查446家企业(单位),发现209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存在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散乱污”问题的60家,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4家,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2家,存在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问题的71家。
6月27日,督查组检查发现,仍有部分地区的个别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突出。天津市宝坻区天津诺德塑胶有限公司塑料PET压延工段未建设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设施,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直排;廊坊市霸州胜芳福兴精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酸洗工段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未开启,收集设施管道破损,酸雾无组织排放严重;沧州市黄骅昌兴包装有限公司2台熔炉布袋除尘器和酸洗工段酸雾吸收塔停用;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山东惠民明洋木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脱硫除尘设施闲置,喷淋循环泵未开启;河南省焦作市博爱县金星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原料车间加料口及传输工段粉尘收集管线与除尘设施断开,粉尘未有效收集。
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完善、不正常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