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5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2016年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活动,涉及床上用品、复混肥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三类产品。
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深入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的通知》(质检监函﹝2016﹞46号)文件要求,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6年5月至8月,组织开展了2016年产品质量联动抽查活动,涉及床上用品、复混肥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三类产品。其中,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合格率为93.3%,不合格检出率为6.7%。
本次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共抽查了太原、运城、临汾、晋中、长治等5个地市,15家企业生产的15个批次产品。对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VOC)、苯、甲苯、乙苯、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重金属(铅、镉、铬、汞)、低温稳定性、对比率、耐碱性、耐洗刷性等检测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合格14个批次,不合格1个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6.7%。不合格企业为:长治市斯瑞海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项目为游离甲醛。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联动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级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