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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塑料类食品接触产品新规
2016-9-1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点击
关键词:欧盟  塑料

    近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2016/1416,对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物品法规(EU)10/2011进行了修订和更改。新法规将于今年9月14日直接生效,并设有执行缓冲期,不符合新法规要求但符合(EU)10/2011要求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可以继续投放市场至2017年9月14日,直至库存清空。此外,关于重金属铝迁移和锌迁移的修订以及部分食品的食品模拟物的调整于2018年9月14日起开始实施。

    据悉,此次新法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一是法规(EU)2016/1416更新第3条款中“非脂性食物”、“特定”等定义,新增“热灌装”定义。一是修订了部分重金属的迁移限量,新增铝的特定迁移限量要求,加严锌的限量值,修订初级芳香胺单个物质或总量限制的表述;二是对附表1中允许使用物质列表进行了调整,修订及新增部分物质限制,对全面迁移和特殊迁移的测试条件也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实际上自(EU)10/2011法规采纳以来,欧盟食品安全署(EFSA)对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物质进行了进一步的研究,并发布了最新的物质报告。四是对(EU)10/2011中部分用词错误或比较模糊的部分进行了修订和更正。

    从上述修订条款及内容可以看出,欧盟对食品接触产品及材料的安全要求日趋严格,规定的特定迁移物质限量更加苛刻,如将锌的特殊迁移限量要求由原来25mg/kg修改为5mg/kg,特别是新增“热灌装”概念,将热灌装情况增补进了可能的使用条件中,这对塑料类食品接触产品结构及成分稳定性、耐热性、有害物质析出等提出了更高的技术指标要求,出口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风险。

    欧盟是宁波食品接触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宁波出口产品在欧盟占近三成的市场份额。虽然该法规有一年的执行缓冲期,但仍不能掉以轻心。据相关统计,出口食品接触产品的不合规现象一定程度较严重。今年1月至8月,欧盟通过食品和饲料快速通报系统(RASFF)对华发布不合格通报177起,食品接触产品达到67例,占比近四成,而塑料类产品就有38例,约占57%。其中宁波地区企业遭遇的通报就有8起,涉及塑料菜板、塑料倒酒器等多种产品,通报原因多为有害物质检出量超过欧盟或各成员国的法规限量。

    鉴此,宁波检验检疫局建议从三个方面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一是严把原辅材料质量关。食品接触材料质量主要决定于原辅材料的质量,因此企业应建立起安全可靠的原辅料质量验收制度,针对关注物质进行专项检测,在确保相关指标符合要求后再组织出口。二是严控生产工艺。不同的产品工艺会对不同产品的迁移量等理化指标产生明显的影响,企业应对塑料注塑、硅胶烘烤等工艺进行重点监控,做好生产过程控制。三是加强对市场国家的技术法规和标准的收集。同时结合法规修订内容,推动和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强绿色环保产品研发,提升企业食品接触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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