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了加强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市本级监督抽查专项经费预算,完成了2015年第四批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本次还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全部合格。
本次共对22种195家企业199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产品分别是汽(柴)油、羽绒服、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保暖内衣、工业和商用电热加工设备、潜水电泵、电热毯、内墙腻子、家用厨房设备(厨柜)、沙发、绝热用模塑/挤塑聚苯板乙烯泡沫塑料、办公椅、橡胶密封制品、塑料购物袋、农业轮胎、电磁灶、制动软管、水泥、混凝土防冻剂。
依据GB/T21661-2008《塑料购物袋》等标准,对标识、尺寸偏差、感官、提吊试验、跌落试验、漏水性、封合强度、落镖冲击、感官指标、高锰酸钾消耗量、蒸发残渣、重金属(以Pb计)、脱色试验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