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安监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31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告》,旨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实现对包括来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全面纳管,提升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运营水平。通告自2015年9月10日起实施。
该《通告》重点明确了有关具体措施和要求:一是明确了托运人、承运人、收发货单位查验责任及推荐使用运输合同示范文本;二是明确了在上海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上海)的车辆条件,即正常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并录入本市目录;三是强化场站安全监管,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服务;四是强调属地监管责任,政府部门向行业内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和培训工作。
《通告》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危险化学品收发货单位的源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入平台,依托上海市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和线上线下联动加强在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包括起讫地一方在上海)车辆的动态管理,实现对包括来沪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面纳管。
此外,通过各区(县)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尤其是对各仓储、货运站点的排摸检查,对未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违法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堆存、装卸、过驳、拼装或者对危险货物集装箱进行拆装箱等经营服务予以严厉打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提升上海市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运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