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上午,由市双打办牵头,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科工信局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三亚可降解塑料袋开展专项检查,查处市场上销售的塑料袋情况。
据了解,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4年12月15日印发了推广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防止白色污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商场、超市、景点、酒店、园林环卫系统等从2015年1月1日起全部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律使用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农贸市场塑料袋的使用按《海南经济特区限制生产运输销售储存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提倡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
负责销售推广可降解塑料袋的三亚宜鑫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晓书告诉记者,从今年1月1日起,他们重点对三亚的宾馆、酒店进行可降解塑料袋的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是用玉米淀粉等材料制成,一般在2年后就会自行进行降解,不会对环境产生任何影响,相关的实验报告也证明可降解塑料袋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
由于可降解塑料袋的成本价格高于普通塑料袋价格,虽然各级政府部门给予了一定的政策扶持,使其售价尽量与传统塑料袋价格持平,但市场的接受度还比较低,主要使用范围暂时集中在大东海、亚龙湾的部分宾馆、酒店。
在胜利广场超市内,市工商局、市商务局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对超市内售卖的塑料袋的标准、类型进行了严格的查验,要求超市售卖的塑料袋货品必须符合国家要求,厚度不得超过0.03mm,且必须为可降解塑料袋。
据悉,不可降解塑料袋采取焚烧、掩埋的方式都会对土壤、空气环境产生严重的危害,相关部门提议广大市民在选购塑料袋货品时,主动选择可降解塑料袋,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