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工作要求,为有效遏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使用和出口,鼓励企业购置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的一批环保综合名录,并与之前的名录汇总后形成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
该名录包括两部分:(一)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二)环境保护重点设备名录(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该名录拟为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市场监管政策的制定与调整提供环保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