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德国、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己二酸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原产于中国、德国、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正式到期日为2020年4月1日。其中,德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75.88美元/吨,中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321.05美元/吨,美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405.92美元/吨,法国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84.63美元/吨,意大利反倾销税率为287.24美元/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171210。
2013年12月,巴西对原产于中国、德国、美国、法国和意大利的己二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