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饮水项目采购3522万色谱光谱等仪器
2015-11-24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点击次
关键词:仪器采购 色谱 光谱
11月上旬,河南省水利厅、河北省水利厅相继公布各自农村饮水安全区域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采购结果,河南采购1168套仪器,中标总额为5446万元;河北目前已采购6949万元仪器,但仍有7包仪器处于第二次招标过程中。
20日,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布,拟出资3577万元采购原子荧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等3包仪器。具体如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DXZBDL2015-1120
1、招标条件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51112】—9358号的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设备采购。
采购内容:仪器设备,本项目共分三包,其中第一包:原子荧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1)、气相色谱仪(1)等设备采购;第二包:余氯总氯分析仪、高速离心机、PCII余氯袖珍比色计、搅拌器、真空泵、冰箱等设备采购;第三包:高锰酸盐滴定法COD测定仪、全自动水中微生物检测系统设备采购。具体采购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天内供货完成。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总投资:第一包:1601万元;第二包:1634.05万元;第三包:342.5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范围包含所投标段的产品类型;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代理经销证明;若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为医疗设备的,须提供省级药监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注册检验报告及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应与所投标段的招标控制价相适应,其中第一包、第二包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第三包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具有同类产品类似业绩两项及两项以上;
3.4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但按照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同一品牌或同一货物的生产厂家和供应商同时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经销证明或生产许可证(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一、二包为1000元,三包为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二包应提交金额为18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第三包应提交金额为6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下午13:00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890519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高新管委会硅谷西街161号3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35143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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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