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对外发布玩具安全4项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将于2016年1月正式实施。其中首次把6种增塑剂列入玩具中的限用物质,规定了具体限量,而仿真玩具则必须用鲜艳颜色来区别,不得用黑、灰黑和仿金属涂层。
质检总局介绍,此次4项新国标是在原来2003年版的《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修订而来的,分别涉及玩具安全的基本规范、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均为强制性标准,而且有了很多新变化,主要技术指标与国际标准一致,对儿童保护更为严格。
塑料玩具
此外,新国标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既适用于设计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时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适用不是专门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1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消除安全“死角”。
同时,对声响、机械部件、燃烧性能、特定元素迁移等安全也加严,更为“贴身”适用。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增塑剂,新标准将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种增塑剂列为玩具的限用物质,而且限量要求跟欧盟相同。
事实上,塑化剂在玩具及其他儿童产品中存在极为广泛,甚至一度引发“毒玩具事件”。根据预防原则,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制定了关于限制玩具等儿童产品中塑化剂含量的法规或标准。但是,我国现行的玩具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并未对塑化剂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