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此次调价所涉及的用户包括漕泾热电、天然气发电、化学工业区、城市燃气公司供应的工业用户,而执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的各类学校、养老院等用户,将继续执行居民价格。
据《劳动报》报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的要求,按照《关于建立完善本市非居民用户燃气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的规定,9月26日,上海市发改委决定联动调整本市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各类非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基准)价格每立方米均上调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