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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修改塑料交割质量标准
2014-6-16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塑料  质量标准

     为适应新国标规定,进一步贴近现货实际,更好地服务产业,6月13日,大商所发布《关于调整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的通知》,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交割质量标准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规则自L1506合约开始施行。

     根据通知及修正案,本次修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外观指标的表述,删除“圆柱状或扁圆状颗粒,粒子的尺寸任意方向上应为2-5mm”的规定,明确“无杂质”、“无黑粒”的要求,同时,以“色粒”代替“污染粒子”的表述;二是调整拉伸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指标值也相应调整,将“拉伸屈服应力”指标值由“≥8.3MPa”调整为“≥7.0MPa”,删除“拉伸断裂应力”指标项,将“断裂伸长率≥500%”调整为“拉伸断裂标称应变≥200%”;三是明确除密度外,其他指标的检验均按新国标执行;四是增加产品名称说明,适应新国标颁布后LLDPE产品包装标志呈现多样化的特点;五是完善相关表述,并增加有关“术语和定义”的规定。

     据大商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原LLDPE交割质量指标设计的主要依据是推荐性国标GB/T15182-1994《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树脂》。2010年2月1日,新国标GB/T11115-2009《聚乙烯(PE)树脂》正式实施。与旧国标相比,新国标向国际通行标准靠近,合并了“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低密度聚乙烯(LDPE)”以及“高密度聚乙烯(HDPE)”三个国标。修改后,现行LLDPE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在产品名称及颗粒外观的表述上,拉伸性能的测试方法方面与新国标存在差异、需要调整统一到新国标规定上来。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国标是在测试方法及质量标准体系上与国际ISO标准体系接轨,修改后的交割质量标准所表征的产品品质与原标准没有本质变化,不属于实质性修改,并不会增加交割成本,也不会对可供交割量造成实际影响。本次修改贴近现货和业务实际,符合现货市场发展需求、贸易习惯以及实际交割业务操作。此外,我国LLDPE进口依存度约40%,根据新国标对我所交割质量标准进行修改,更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据介绍,新国标颁布后,大商所就新国标修改的背景及市场适用情况进行了调研,对历史检验数据进行了分析,按照新老国标规定的制样、取样及检测要求对市场现有品牌产品进行了对比检验,对交割质量标准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和调研,广泛征求了参与期货交易、交割的会员客户,特别是LLDPE现货企业以及质检机构、新国标修订单位的意见,充分评估了新国标调整对大商所LLDPE期货交割质量标准的影响,并据此拟定了修改方案。

     市场各方普遍认为,LLDPE交割质量标准的调整方案比较合理,不会对市场产生实质性影响,实施后将有助于期货合约进一步贴近现货贸易习惯,促进期货市场更好地为产业客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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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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