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做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公司已于2014年1月25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临2014-004),经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3年度将继续亏损。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2013年度业绩如亏损,公司将连续两年亏损,公司股票在201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三、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期为2014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