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塑料袋,厚度不得薄于0.025毫米,商家不得免费提供,这就是“限塑令”。规定厚度,是为了规范市场,避免劣质产品流入;规定有偿提供,是为遏制因免费而造成滥用,减少“白色污染”。
近期,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塑料购物袋集中整治,金华市规范使用塑料购物袋环境在整治后情况转好,但农贸市场、菜市场有偿提供塑料袋仍需普及。
整治后情况转好
“购买海产品时,商家用的是黑色不透明塑料袋,袋的重量不轻,商家说这种袋牢固,用来装活鱼活蟹不易破。”市民蔡女士担心这种塑料袋会造成缺斤短两,还有气味,怕影响健康。
从以往查处情况看,销售海产品的商家使用黑厚塑料袋情况最多,最重的一只塑料袋有0.05公斤。“海产品售价高,会造成几元钱的差价。”市市场监管局直属市场所副所长贾海光说,这种塑料袋厚度达到0.025毫米,是合法的,但经营者增加塑料袋自重获利的行为是违法的。
据了解,为规范全市塑料购物袋使用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自9月初分宣传引导、督查整改、立案查处三阶段进行集中整治。截至9月底,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81人次,检查市场228家,企业、经营户5785家,查处案件3起,共收缴、责令下架未达标塑料袋17.6万只。
经过整治,海产品市场违规使用黑厚塑料袋情况锐减,统一换用重量轻一半的透明塑料袋。同时,薄度低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也明显减少。 “我们管辖内的四牌楼菜市场,采取由市场发展集团定制达标塑料袋,统一发放给经营户的做法,确保规范化。”贾海光说,像直接入口的豆制品类,使用了达到食品安全级别的连卷袋。
有偿使用是关键
去超市购物,塑料袋0.3元、0.5元钱一只,顾客愿意掏钱;在菜市场买菜,经营户要收塑料袋钱,你会付吗?
“限塑令”自2008年6月1日施行以来,规定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可多年来习惯了塑料袋免收费,一时间让市民买菜时还要付塑料袋钱,确实困难。
大型商场、超市有优势,顾客较易接受有偿提供塑料袋,目前已极为普遍,菜市场在此方面仍需普及。规范前,部分菜市场内最薄的塑料袋只有0.005毫米,用0.025毫米的标准去比较,相当于现在生产1只,过去可生产5只。
“厚度规范了,可是收费没跟上,提供相同数量的塑料袋,反而增加了塑制品用量,这样一来污染没减少,能耗却更多。”贾海光说,市民常误认为 “限塑令”只对塑料袋质量做限制,其实有偿提供才是核心,这会让市民为节约开支选择可循环的购物袋或篮子,才符合“限塑令”缩减用量以减少“白色污染”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