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省20家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电动塑料玩具开展质量监测。结果显示,两家企业生产的两个批次商品不合格。
据介绍,本次依据GB6675-2003《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5296.5-200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5部分:玩具》、QB/T2362-1998《电动玩具通用技术条件》、QB1095-91《玩具硬塑件通用技术条件》,电动玩具重点检测了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技术要求、标志和使用说明等4项指标;塑料玩具重点检测了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玩具硬塑件通用技术条件、标志和使用说明等4项指标。
经检测,标称义乌市城西街道威威玩具厂生产的一批次电动枪(NO:398A),材料项目不合格;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新粤龙玩具厂生产的一批次小琪儿娃娃(B8002),材料、模塑玩具边缘项目不合格。
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电动塑料玩具,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理。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电动塑料玩具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