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地环保署7月10号颁布了一项PE塑料袋禁令。该命令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任何规格PE塑料袋。此外,传统食品EPS(发泡聚苯乙烯)、PS包装容器,如盘子、袋子、瓶子等进口产品以及一次性杯子都被列入禁令范围之内。据悉,该PE、PS禁令于8月1号起正式实施。
自该禁令实施以来,海地海关当局进一步加大了稽查力度,一旦发现到港船货中含有上述严禁物品,就将其没收销毁,并根据海关条例对物主进行处罚。
海地环保署称,此项禁令并非针对所有聚乙烯及其下游产品。用于饮料、药品、食物包装的透明塑料瓶和袋子,白色透明的垃圾袋以及种子育苗专用袋都可在全国范围内继续使用,其操作规范将按原先的监管条例执行。
环保局表示,要想彻底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光靠颁布强制性的法令远远不够。因此,未来数月,海地财政部还将出台一系列优惠补贴政策,鼓励国内贸易商积极进口纸质、纤维、剑麻以及100%可降解的生物材料容器和袋子,从而取代PE、PS、EPS塑料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