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实验检测仪器设备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全自动数字密度测定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氮气发生器、电化学生物惰性色谱仪(带微透析和脑立体定位装置)、快速液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生物惰性高效液相色谱仪、全自动溶出仪、离子色谱仪升级配置、温度监控系统、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汽化过氧化氢灭菌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微波消解罐、微波消解仪、切割机、无菌隔离舱、无菌检测仪、浮游菌检测仪、激光尘埃粒子计数仪、超低温冰箱、二氧化碳培养箱、微生物培养箱、水平离心机、菌落计数器、高压灭菌锅、乳酸测定仪、电热恒温干燥箱、恒温培养箱、稳定性测试箱、熔点测定仪、水分测定仪、全自动水分灰分测定仪、粒度测定仪分散器、氮气发生器、薄层显像系统、电解法透水测定仪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经反复考察和调研及论证,国产产品在工艺水准和产品质量上与进口产品有较大差距。为了确保该院在关键性的食品、药品的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各项指标检验检测的精度要求,因此,特申请采购进口产品。
七.拟定供应商: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购进口产品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浙江省财政厅提出意见。
政府采购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地点:文一路80号文欣大厦421室
联系人:马瑞敏
联系电话:0571-87055741
传真:0571-87056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