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保厅近日发布了《2013年四川省空气自动监测省控网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要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部分有条件的县域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发布监测结果。
据了解,今年空气自动监测省控网络建设实施的范围包括12个县级市、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将共建54个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并纳入省控网络。
其中,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广汉、什邡等12个县级市,今年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完成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臭氧、PM2.5、一氧化碳等6个项目的监测仪器设备配置。4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将根据各地实际配置监测仪器设备,其中,宝兴、天全、马尔康等10个已建有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县,将按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的6个监测项目进行升级建设;木里、盐源、理县等29个目前还没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县域,将按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氮氧化物)“老三项”配置监测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