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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重拳整治取缔废塑料加消除工业污染
2013-4-9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塑料加工 海盐

    从海盐多个部门了解到,海盐今年将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拳整治废塑料加工业污染,全面取缔非法废塑料加工行为,规范经环保审批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关闭一批整治后仍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有效消除环境污染。

    据了解,废塑料加工工程中易产生废气和废水,其中多数加工企业由于设备简陋或不规范,回用环节会造成大量废水外排。这给环境造成了污染,影响了群众的生产生活,相关部门过去接到不少这方面的投诉。

    “海盐废塑料加工的原料主要来自造纸厂的废塑等,一般加工1吨粒子需要7至8吨的废塑。”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1吨粒子的市场价在3300至3500元间,而1吨废塑的价格才120元左右,“所以利润丰厚是导致非法加工点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介绍,海盐此次整治行动把所有废塑料加工企业(个体经营户)纳入整治范围。对于废塑料非法加工利用窝点,海盐将在前期整治取缔的基础上,加大检查力度。对于未经审批从事废塑料加工利用的窝点,县环保部门将会同公安、工商、电力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对于经环保审批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将开展污染物限期治理。有清洗生产线且具备入网条件的,必须接入污水管网,但需核定COD排放量,购置总量后确保达标排放入网……此次整治行动对废塑料加工行业的废水、废气、固废排放及环境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此外,经过审批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需要根据整治内容及要求完成整治任务,并申请环保部门验收。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整治,或整治后仍未通过验收的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海盐相关部门将下达限期关闭决定。

    对于在2013年1月1日以前经过审批,并实际建造投入使用的生产线,海盐鼓励企业(个体经营户)主动淘汰这些生产线,并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偿。

    自3月28日起,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个体经营户)在一个月内淘汰相应设施,并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的,相关部门将对经环保审批的造粒或清洗生产线给予每条5万元的补偿。超过一个月,但在三个月内退出废塑料加工行业的,相关部门给予每条3万元的补偿。相关部门在核定补偿标准时,将以2013年1月1日以前审批,按环保审批并实际建造投入使用的生产线为准,最高补偿不超过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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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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