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 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取消了存在21个月的65号文,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不再强制要求使用A级。消息一出,引来房地产业和建材业的一阵欢呼,悬在头顶的达摩斯之剑终于消失。但是,围绕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标准之争还远没有结束。
多年来,建筑外墙保温政策制定“多龙治水”,与行业现状貌合神离,彼此冲突的政策条款令行业无所适从。而65号文取消后,站在行业十字路口,还有待新标准理清头绪……
65号文存废始末:几场大火推高防火要求
2012年 12月3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关于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350号文),决定取消执行2011年3月14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65号文)。公告同时要求严格执行2011年12月30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文,俗称“新46号文”)和2012年7月17日新颁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最终65号文还是输给现实,在执行近21个月后,不得不放弃执行。以消防安全为名,一刀切的方式,将有机保温材料集体封杀,曾经直接改变了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行业格局。
2009年2月9日,当时正在建设的中央电视台新台址文化中心发生了特大火灾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火灾由烟花引燃保温板所致,大火持续了6个小时,过火面积达8490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83万元。在此次事故中,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
随后,2009年9月,公安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文,俗称“老46号文”)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
于是要求更严的政策在意料之中又意料之外的出台了。
2011年3月14日,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65号文”,对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使用及管理提出强制要求,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
65 号文同时指出,在新标准、规定未发布前,为遏制当前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火灾高发的势头,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范围内的有外保温材料的民用建筑,均应将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纳入审核和验收内容。就是说65号文是必须执行,不然工程将通不过消防验收。
政策制定者的“博弈”:两个互相冲突的标准
“意料之中,因为接连的大火,必然会促使政府出台更严厉的政策。”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意料之外,是因为65号文只是公安部消防局一家发布,完全撇开住建部的意见,仅在文件最后“抄送”住建部。
“老46号文是由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而65号文只是公安部消防局发布的应急性通知,从法理上就不具备取代前者的可能。”上述人士说道,而且65号文发布后,并未说撤销老46号文,造成两个文件同时存在,但又互相冲突的尴尬局面。
而且建设系统本身也一直不太认可65号文,所以自65号文发布后,住建部就必须使用A级材料与公安部消防局协调,在执行上大打折扣,这也是为什么消防局又自己取消65号文的原因。
不过其实65号文早就废止了,2011 年 12 月 30 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即 新46 号文,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外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易燃材料(B3 级) ,严格限制使用可燃材料” ,即有条件使用 B2 级保温材料,鼓励使用 B1 级保温材料。
2012 年2 月10 日,住建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老46 号文。 至此,消防总局 65 号文实际作废,外墙保温材料恢复执行 B2 级以上防火级别。
开发商陷“双重标准”尴尬境地
65号文发布后,面对两套标准同时运行,开发商在选择外墙保温材料时,不知道该按什么标准选择,但很多开发商还是按照老46号文执行。而这也成了开发商头上的达摩斯之剑,造成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新一轮的冲突。
购房者以65号文为依据,认为65号文之后的保温材料应该全部使用A级的无机保温材料。不过开发商则认为无机材料价格贵、产能不足、保温效果差、质量难以保证,不愿使用。“而且65号文只是一个过渡性文件,维稳的意义大于执行的意义。”一位开发商代表说道。
仅北京市的项目,就有房山区铁建国际城、首开熙悦山、朝阳区远洋一方(资料、团购、论坛)、通州区金隅花石匠(资料、团购、论坛)等项目先后发生因保温材料发生过维权活动。
难以执行的的65号文件
65号文发布伊始,一石激起千层浪,有机保温材料业顿时陷入“绝境”,而无机保温材料业则进入狂欢,享受来之不易的饕餮盛宴。彼时有机建筑外保温材料占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市场90%以上份额,而无机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仅占不到10%市场份额。
能达到A级防火标准的岩棉、玻璃棉、珍珠岩、泡沫混凝土等无机建筑外保温材料迅速抢占市场。不过受限于产能,无机保温材料一直无法取得绝对的主导地位。
“无机材料产能不足,主要是因为其高耗能,与国家节能减排的大形势相冲突,属于国家控制产品,”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李建波分析表示,要把岩石融化后生产岩棉至少需要1000摄氏度的高温,并且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碳排放,而生产聚苯板等有机材料仅100多摄氏度的温度。
“而且无机材料保温性能、施工难度、环保性能等都比不上有机材料。”李建波继续说道,以岩棉为例,由于其易吸水,抗拉强度小,而且对人体易产生刺激,实际施工中工人不愿意使用。
还有一个原因是目前市场上的无机保温材料,很多都是偷换概念的A级材料,比如岩棉大部分都是矿渣棉冒充的。如果大量使用,今后必须拆掉重装,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建筑质量也得不到保证,可谓“按下葫芦浮起瓢”。
“无机材料完全取代有机材料是不可能的,就像化工厂,你不能因为有易燃易爆的风险就不准生产,那样只是因噎废食”李建波说道,不过65号文废除后,无机材料也不会完全退出市场,像一些商场等公共区域还是必须使用无机材料,因为他要求必须绝对安全,保温性反而要求少一些。
有机保温材料涅槃再生
由于有机保温材料在保温性能、环保性能、抗拉性能、抗压性能、冻融性能、耐候性能、吸水率、工业化生产难度、施工难度、建筑物匹配度等指标都有明显优势。65号文废除对有机保温材料行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以聚氨酯为代表的有机保温行业也迎来新的机遇。
李洪国表示,硬泡聚氨酯的导热系数为0.017 W/m~0.024W/m·K,是所有有机材料里面最低的,被业界誉为执行65%建筑节能的首选材料。由于硬泡聚氨酯是热固性材料,在燃烧过程中表面会碳化结焦,不会发生熔融滴落现象,从而有效阻止火焰传播(离火自熄),避免引燃其他易燃材料,保护建筑结构。
而像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热塑性保温板,当遇火温度提高时,保温材料就会软化,带火的熔滴会引燃其他易燃物。根据模型火实验表明:热塑性材料燃烧性能即使达到B1级,也难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因为其极易发生轰燃现象。
“虽然目前聚氨酯材料仅占市场份额的10%,但是前景看好,”李洪国说道,像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要求必须使用燃烧性能为A级而且是热固型的,这些硬泡聚氨酯都能满足。
“而且经过此次65号文危机,我们企业进行了很多研究创新,开发出复合性能达到A级的聚氨酯材料,并且成为国内首家具有“聚氨酯板材绿色产品认证 ”的企业。”李洪国说道,对未来我们还是充满信心的。
有关数据显示,目前,全球聚氨酯建筑外保温材料总产量每年超过1000万吨,年产能平均增长率为4.4%,年消耗量平均增长率为3.4%。中国是亚洲地区最大的聚氨酯建筑外保温材料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2011年约占全世界市场份额的8%~10%,并仍呈逐年增长的趋势,预计今后每年的增长率约为20%。可见,未来,聚氨酯建筑外保温材料的发展前景相当好。
行业标准混乱 亟待新国标出台
“65号文取消后,行业重回46号文时代,”中国绝热节能材料协会常务副会长胡小媛则告诉记者,但是由于新标准没出来,某种程度上行业处于“空窗期”。
而另外一个现实是,目前在外墙保温材料方面,存在的标准过多,而且很多有交叉重复,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以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为例,最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8624-2012要等到今年10月1日实施。
目前,我国现行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标准有两套,即GB8624-1997和GB8624-2006。1997年发布的GB8624-1997是在对德国DIN4102-1的分级方法修订的基础上制定的,分为A级(均质材料)、A级(复合夹芯材料)、B1级、B2级、B3级。而2006年发布的 GB8624-2006是参照欧盟分级体系EN13501-1:2002设置的,分为A级(分为A1级、A2级)、B级、C级、D级、E级、F级。
虽然后者是为了取代前者,但是目前我国市场上两套标准还是在并行使用,并且人们还是更习惯以1997年的分级标准来区分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