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的通知
教人厅[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需要,经部党组研究决定并报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
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从事教育装备的理论、政策研究和技术开发,承担教育装备标准化、质量检测、咨询、培训等工作;根据教育部委托,制订教育装备发展规划,指导学校装备建设,提高我国教学实验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促进教育装备行业发展,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