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8日作出日落复审裁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炭征收反倾销税。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称,该委员会6名委员一致认为取消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炭征收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在可预见的时间内继续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由于美国商务部此前已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裁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当天的裁定表明,美国将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炭征收反倾销税。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期满进行的行政复审。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规定,在反倾销税实施5年之后,美国必须取消这一税令,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为取消反倾销税将导致倾销行为重演或给美国产业继续造成损害。
美国从2007年4月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活性炭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61.95%至228.11%。时满5年之际,美国商务部2012年3月宣布对此进行第一轮日落复审,并于2012年6月裁定取消此类产品的反倾销税可能导致倾销行为重演。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于2012年5月同意对此进行日落复审。
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