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基斯坦关税委员会(NTC)宣布,对中国产的聚酯短纤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2013年4月21对调查产品征收为期4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应诉企业将获得从2.09%~7.37%之间不等的税率,而未应诉企业则将获得统一税率8.82%。
根据巴基斯坦反倾销调查的规定,各利益相关方可在初裁公告后30日内申请召开听证会,而NTC则将在初裁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终裁。据悉,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组织共计11家中国涉案企业应诉,其中有6家企业获得零税率。
此次反倾销调查案件自2012年6月26日立案,同时,本案也是目前为止巴国对中国纺织品的最大一起反倾销调查。中国海关数据显示,涉案的中国聚酯短纤产品在2011年4月1日~2012年3月31日期间出口额超过1.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