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9月13日
招标编号:0714-EMTC-4700
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设备及分包如下
包号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交货时间 |
第1包 |
品目1 |
植物冠层分析仪 |
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品目2 |
涡度相关通量测定系统 | ||
品目3 |
便携式植物压力室 | ||
品目4 |
土壤水分入渗系统 | ||
品目5 |
根系生长检测系统 | ||
第2包 |
品目1 |
手持式激光叶面积仪 | |
品目2 |
电子天平 | ||
品目3 |
土壤取样器 | ||
品目4 |
根样取样器 | ||
品目5 |
自动气象观测系统 | ||
品目6 |
沙尘数据采集系统 | ||
品目7 |
数采仪 | ||
品目8 |
自动风速仪 | ||
品目9 |
积沙仪 | ||
品目10 |
土壤水分温度测定系统 | ||
品目11 |
箱法-气相色谱测定系统 | ||
品目12 |
空气及土壤温湿度传感器 | ||
第3包 |
品目1 |
智能正置荧光显微镜 | |
第4包 |
品目1 |
台式高速冷冻多用途离心机 | |
品目2 |
超低温冰箱 | ||
品目3 |
程序降温仪 | ||
品目4 |
纯水仪 | ||
品目5 |
制冰机 | ||
第5包 |
品目1 |
针刺仪 | |
品目2 |
便携式调制荧光仪 | ||
品目3 |
差式吸收分析仪 | ||
品目4 |
叶绿素荧光成像仪 | ||
第6包 |
品目1 |
光合作用测定仪 | |
品目2 |
包裹式茎流计 | ||
品目3 |
群体光合测定仪 | ||
第7包 |
品目1 |
痕量温室气体通量观测系统 | |
第8包 |
品目1 |
新型高通量测序仪 | |
品目2 |
超低温样品储存管理系统 | ||
品目3 |
数据处理器 | ||
第9包 |
品目1 |
切枝机 | |
品目2 |
二维三维树木断层检测仪 |
说明:本项目第3包、第4包、第5包、第6包、第7包的设备支付方式为国库集中支付。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最小单位参加投标,不得拆分,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可投任一包或多包;如投多包,以包为单位制作和递交投标文件。
3. 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设备和服务的独立法人。
2) 货物若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须得到货物原厂商和/或销售权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货物的正式“经销证明”或“授权书”。
3)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4) 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该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5) 投标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6)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任何投标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商的投标行为,否则被视为投标无效或投标文件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2年9月13日起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时 至 下午4:30时 (北京时间) 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21层标书发售)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每包,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 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
6. 定于2012年10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19层) 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新中电大厦(国海广场A座)
邮 编: 100036
联 系 人: 王璐、张凯
电 话:____010-52579301、52579300 _
传 真:_____ 010-52579000-9301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行号:301100000363)
帐 号: 110060836018150019163
电子函件:__ wanglu@ceiec.com.cn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