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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三期改扩工程环评公示
2012-9-10 来源:中国聚合物网
关键词:上海 纳路涂料 环评公示
1. 说明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受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三期改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
  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 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三期改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青浦工业园区新团路199号
  项目内容:占地面积26329m2,建筑面积14310m2,拟拆除原危险品仓库和原料堆场,新建车间二、行政楼、危险品仓库、贮罐区及配套设施,同时对原车间一进行改造。

3. 建设单位概要
  单位名称:纳路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czli@noroo.cn

4. 评价机构概要
  机构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机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
  机构地址:徐汇区桂林东街218弄1号107室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方式:huanjin_119@163.com

5.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调查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污染控制、影响预测为评价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6.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的情况进行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7.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发送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8. 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信息发布有效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若公众认为有必要了解该环评其它信息,请与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注: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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