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规划,民营经济增幅保持高于全省经济增长水平,力争“十二五”末民营经济总量达到4万亿元,吸纳就业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员的75%,上缴税收占全省税收总额的比重年均提高0.5个百分点。为此,该省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形成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不断完善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减少行业限制。放宽民间投资领域限制,支持民间资本加快进入传统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强和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建立民营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对民营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升级的助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