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7月22日,湖北省枝江市101家废旧塑料加工场已全部关停。这是该市政府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净化农村环境取得的成效。
人大代表在走访选民时了解到,农村废旧塑料加工场普遍无照、超范围经营,没有办理工商、环保等审批手续,没有配套环境治理设施,废气、废水直接排放,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污染环境和危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市、镇人大代表随即提出建议,要求取缔农村废旧塑料加工场。
枝江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于6月28日作出决定对全市违法废旧塑料加工场依法予以取缔。
自通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22日,全市范围内所有违法经营的废旧塑料加工场必须停止生产,并对生产设备自行拆除。对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的,将不追究违法责任;对逾期未按要求自行拆除的,市政府将组织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并追究违法责任。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