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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体制改革 聚焦科研仪器重购和闲置
2012-7-17 来源:中国科技网
关键词:科研仪器 科技体制

  “本次改革是为了进一步落实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突出强化企业主体、加强协同创新、改革科技管理、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和营造良好环境五大重点。”10日,在首都科技界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报告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透露了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相应政策。

  万钢介绍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基本情况。他说,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关键就在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的合作,加强产学研的联系和互动,促进不同创新主体在合作中各取所长、各得其所、各展其长、各尽所能。他说,总体看来,我国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集成能力薄弱。因此,要支持企业建设技术研发机构,有条件的企业牵头实施产业目标明确的重大科技项目;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流动;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谈到为各类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创新环境时,万钢特别强调要大力支持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在完善落实政策方面,要强化和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同时,提高科研院所和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从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承担国家科技任务等方面,引导和支持包括民办科研机构的发展。要完善科技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升级,围绕产业需求部署创新链,同时促进农业发展、民生改善等。

  他特别指出,要鼓励和引导实力强、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基础前沿研究,为我国基础前沿研究和原始创新增添新的动力。

  万钢介绍,在创新体系建设方面,要推动创新体系协调发展,统筹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国防科技创新、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5个体系的建设,加强协同创新,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要完善区域创新发展机制,发挥地方主导作用,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区域科技合作。此外,还要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万钢透露,我国将建立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开放科研设施的合理运行机制和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财政资金购置科研仪器设备的查重机制和联合评议机制,防止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和闲置浪费。

  “完善科技管理、提高科技资源的投入产出效率,是加快科技改革发展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万钢说,要研究和把握科技管理规律,一是加强科技宏观统筹。完善统筹协调的宏观决策体系,健全中央与地方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积极探索新型举国体制,完善重大战略性科技任务的组织方式,建立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营机制。二是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强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科学评价,从需求征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监督评估等重点环节加强改革。三是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竞争性经费和稳定性经费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完善课题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强化经费使用监管,健全问责机制。四是深化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根据不同类型科技活动的特点,加强分类评价和监督评估。完善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制度。

  在完善人才发展机制方面,万钢说,将统筹各类创新人才发展和完善人才激励制度。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加强高水平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特别是35岁以下青年的培养使用,同时积极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特别是顶尖人才。完善评价标准,改变片面将论文、项目和经费、专利数量等与科技人员评价、晋升直接挂钩的做法。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完善创新人才薪酬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文化建设。强调要保障学术自由,完善宽松包容、奋发向上的学术氛围。健全科研诚信制度,加强诚信自律和监督,净化学术风气,发展创新文化。

  万钢在报告中指出,营造良好环境,除了抓好落实已有政策和正在试点、需要总结完善和推广的政策,还将根据新形势提出新政策新措施,如《意见》特别提出要建立科技报告制度,财政支持的科技研究项目要向全社会公布,提高科技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建立全国创新调查制度,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监测评估。

  据悉,《意见》特别强调的政策措施包括: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逐步增长的政策措施,健全科技投入体系;完善所得税优惠、创新产品首购和订购、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收益分配等政策,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从买方信贷、卖方信贷、融资租赁、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加大科技金融结合的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健全维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运用和管理;认真落实科技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创新的法律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扩大科技开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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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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